公司拟实施收购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大桥局”)所持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与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所属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向中铁
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金控”)出售KG158、159号盾构机三项交易。由于中铁大桥局、中铁二院和中铁金控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各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以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协议收购价格、出售价格,或以现金方式进行股权投资,该三项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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