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41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9 | - | 2021/6/30 | 2021/6/30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9 | - | 2021/6/30 | 2021/6/30 |
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69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41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2265787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