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2020年1月6日上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蔡弘女士主持召开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参加会议的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并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张军先生的简介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