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
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19-038)。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
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