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月8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T1幢21层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税),比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2-002号公告。
(二)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