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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关于新疆奇台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暨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证券代码: 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奇台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暨签订

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7.95亿元人民币。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30日完成。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 风险提示: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受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项目概况及进展: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日首次披露了“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并持续公告了该项目的进展(详见于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2015-036、2016-041、2016-042、2016-044),由于该项目受当时国家能源政策调整的影响,迟迟未能拿到项目备案文件,且当时无法判断何时才能拿到备案文件,公司决定暂停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目前,公司已经收到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170001),同意我司投资建设“昌吉亿晶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奇台项目”)。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重新启动奇台项目并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签署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

二、审议程序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启新疆奇台县200MW光伏电站项目暨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吉亿晶”)与江西电建签订《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本次合同签订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20万千瓦,光伏组件拟选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

4、建设模式:采用EPC总承包方垫资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结算。

5、项目建设期: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6、项目总投资额:7.95亿元人民币(含税)。

江西电建作为奇台项目的总承包方,负责该项目场内全部工程设计、光伏系统的采购和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为200MWp,其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可研报告范围中设计、设备监造、项目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汇流箱、支架、箱变、电缆、无功补偿等;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外送工程、

辅助工程费用;调试工程;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 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3.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 成立日期:1958年8月1日

5.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6. 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火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安装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设备,承担机组调试及发电厂整体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维修,通用设备制造,中频弯管加工,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焊工培训,国内外贸易,配电网经营,电力销售,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等租赁业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各类火力发电厂设备的运行、维护;新能源电站的运行、维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劳务;起重作业吊装及大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同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立足于能源服务,扎根清洁绿色环保,聚焦能源电力、市政文旅、环保水处理三大主业,为业主提供一揽子资产全寿命周期的综合能源服务,2017年新签合同金额 60.76亿元 ,2018年新签合同金额123.34亿元 ,2019年新签合同金额 130.04亿元,施工足迹遍布国内各省。截至2019年底,以EPC总包模式承建了大批新能源项目,共建成投产电建机组153台,总容量23,338 MW;建成投产输变电工程83条架空线路和126座变电站;风电装机249台,总容量782MW;光伏项目59个,总容量1,437.7 MW。

8、江西电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涉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9、江西电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67,730
资产净额75,962
营业收入510,424
净利润5,729

10、江西电建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2017年未与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2018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采购光伏产品金额合计7,720.31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2.17%;2019年向常州亿晶采购光伏产品金额合计26.27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01%。

四、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20万千瓦(一期、二期)光伏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自治区奇台县

3.合同金额:7.95亿元(含税)

4.结算方式:在本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由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统一结算

5.项目担保:总承包方在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业主方履约保证金2,400万元,常州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昌吉亿晶100%的股权质押给江西电建,以确保昌吉亿晶履行EPC总承包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6.工程范围:本项目可研报告范围中设计、设备监造、项目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汇流箱、支架、箱变、电缆、无功补偿等;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外送工程、辅助工程费用;调试工程;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总承包方承诺本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光伏组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业主方股东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组件产品。

7.建设工期:本工程在2020年7月1日开工,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8.违约责任:因总承包方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5万元;如果不能保障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并网发电,每延期一日

总承包方赔偿业主方损失10万元。因业主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业主方应在解除合同后及时向总承包方支付相应的款项。9.争议解决方式:业主方和总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用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能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完善。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合同对方江西电建属于大型国有项目总承包单位,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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