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16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2,446万股股份解除了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朱蓉娟 |
本次解质股份 | 24,46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4.4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67% |
解质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 |
持股数量 | 100,110,542股 |
持股比例 | 19.1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1,5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1.4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73% |
二、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潘利斌先生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47.62%、14.67%、37.71%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1%的股权。截至2021年12月16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潘利斌、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86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5.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91%;
朱蓉娟女士、姚芳媛女士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截至2021年12月16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姚芳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535.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8%;
截至2021年12月16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8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解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累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朱蓉娟 | 100,110,542 | 19.10% | 85,960,000 | 61,500,000 | 61.43% | 11.73% | 0 | 0 | 0 | 0 |
彭韬 | 22,514,600 | 4.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潘利斌 | 10,350,050 | 1.9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328,371 | 5.21% | 27,150,000 | 27,150,000 | 99.35% | 5.18% | 0 | 0 | 0 | 0 |
姚芳媛 | 14,000,000 | 2.67% | 13,855,000 | 13,855,000 | 98.96% | 2.64%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