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旭(董事长)
委员:吴旭(董事长)、李晓军(董事)、刘文会(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储卫国(独立董事)
委员:储卫国(独立董事)、芮逸明(独立董事)、赵冬梅(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芮逸明(独立董事)
委员:芮逸明(独立董事)、刘文会(独立董事)、赵冬梅(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文会(独立董事)
委员:刘文会(独立董事)、储卫国(独立董事)、吴旭(董事长)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