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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新的系统软件对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根据公司制造类业务和电商服务类业务并存的实际经营状况,为更加客观、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会计信息的需要,公司决定按业务种类规范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将电商服务类业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统一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有关存货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安徽娅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2、本次变更后,公司制造类业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公司电商服务类业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销售量大,商品品种繁多,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且影响金额较小,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存货核算管理的需要,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信息系统升级而采取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存货核算管理的需要,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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