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