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