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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股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1-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

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贵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光大证券协调发行人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意见中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问题答复,现提交贵会,请予以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尽调报告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1-3

问题一、关于资产减值。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资产处置及政府补助),从事的皮棉业务微利,无法覆盖相关期间费用,持续多年经营亏损。发行人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于2021年3月31日对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

在母公司报表层面对应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了9,635万元的资产减值以及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800万元,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为经评估的子公司净资产额。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2日对发行人2020年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发行人人:(1)提供各业务分部的经营情况,说明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2)由于部分子公司长期经营性亏损,母公司层面对这些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可利物流等子公司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并结合可利物流经营现金流的具体情况、负债规模、资产变现能力和额外融资能力,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是否未对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过程,结论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进一步说明上述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依据、关键参数,并说明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结果,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负,结合上述问题(1)请说明是否已对相关子公司的资产于恰当期间计提了恰当的减值准备,各报告期末以及2020年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应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涉及的长期资产、母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5)申请人以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为依据对2021年一季报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规、恰当;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存在不恰当之处,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上述问题执行的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4

(1)提供各业务分部的经营情况,说明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是否存

在减值风险

一、各业务分部的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仍拥有相关资产的业务包括棉花加工业务、棉纱加工业务、氧化钙加工业务、石英砂加工业务、食用油加工业务、贸易及物流业务。2020年度,公司各业务分部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棉花加工 100,344.821,460.582,099.08

棉纱加工 4,571.93-2,425.28-2,455.18氧化钙加工 3,647.85192.77290.62石英砂加工 22.30-664.16-607.10食用油加工 130.05-986.22-986.23贸易及物流 18,963.31-578.39-586.60

由上表可知,2020年度棉花加工业务分部、氧化钙业务分部实现盈利,棉纱加工业务分部、石英砂加工业务分部、食用油加工业务分部以及贸易及物流业务分部出现亏损。公司各业务分部目前具体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棉花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棉花加工业务经营规模稳定,毛利率稳中有升,棉花加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棉花加工业务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棉花加工业务规模稳定

2018至2020轧花季,公司籽棉采购加工量、皮棉产量和棉籽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期间 籽棉采购量 皮棉产量 棉籽产量

2020轧花季 163,566.99 61,261.01 75,548.92

1-5

2019轧花季 152,010.81 59,173.42 74,693.882018轧花季 174,919.23 68,457.53 87,487.96注:棉花行业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作为一个棉花年度(或称“轧季”、“轧花季”),原因为棉花的采摘自每年9月份才开始,一直持续到年底,气温较高的南疆地区可延续至次年1月份。棉花加工企业的生产时间与棉花的采摘季基本保持同步,即每年的9月份才开始进行新棉的加工,至次年1月即完成当季棉花的生产。皮棉的销售则分布于全年进行,当季新棉一般于新轧季开始前销售完毕。因此,以轧花季统计的数据更能准确反应公司棉花加工业务的经营情况。

2018至2020轧季,公司皮棉、棉籽和其他棉花副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0轧花季 2019轧花季 2018轧花季皮棉 84,418.04 73,004.22 93,654.33棉籽 16,216.26 11,883.29 11,916.74其他 1,341.70 1,773.67 2,669.51合计 101,976.00 86,661.18 108,240.58由以上数据可知,公司棉花加工业务规模总体较为稳定,目前每个轧花季籽棉收购加工量约为16万吨,棉花加工业务每个棉花年度可实现收入8.67—10.82亿元,棉花产品各棉花年度的产量和销量未出现较大波动,棉花加工业务经营情况较为稳健。

2、棉花加工业务毛利率稳中有升

2018至2020轧季,公司棉花加工业务实现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轧季 2019轧季 2018轧季产品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皮棉 1,296.49 1.54%3,230.65 4.43%4,251.88 4.54%棉籽 5,270.77 32.50%1,857.44 15.63%1,235.59 10.37%其他 369.34 27.53%375.37 21.16%1,164.67 43.63%合计 6,936.59 6.80%5,463.46 6.30%6,652.15 6.15%

由上表可知,近三个轧花季,公司皮棉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

1-6

皮棉市场价格处于下行周期;公司棉籽毛利率则大幅上涨,主要受益于棉籽市场价格的大幅提高。综合来看,棉花加工业务整体毛利率稳中有升,目前保持在6%左右。

综上,公司棉花加工业务经营规模稳定,毛利率稳中有升,棉花加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

(二)棉纱加工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棉纱纺织业务由下属子公司博乐纺织开展。由于博乐纺织自营棉纱加工业务亏损严重,公司于2020年5月将博乐纺织的厂房、设备等资产整体租赁给第三方。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退出棉纱自主加工业务。

(三)氧化钙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氧化钙业务由下属子公司正大钙业经营,氧化钙年产能15万吨左右,最近三年产量分别为13.42万吨、12.75万吨和12.90万吨,产量较为稳定。最近三年氧化钙销售收入分别为3,553.37万元、3,429.52万元和3,612.5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1.67%、20.86%和26.75%,保持盈利,经营情况良好。

(四)石英砂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下属子公司温泉矿业曾经从事石英砂加工业务,因当地政策变化原因,温泉矿业的采矿证到期后未能续展,从而导致公司目前实际未再开展石英砂加工业务,温泉矿业的相关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五)食用油加工业务分部

食用油加工业务曾经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转变,公司通过剥离下属油脂企业逐步退出了食用油加工业务。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从事食用油的生产加工,仍有一家子公司乌市油脂拥有食用油加工(主要为精炼和灌装)的相关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六)贸易及物流业务分部

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湖北物流、新赛贸易和宏博贸易开展,物流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湖北物流和可利物流开展。

1-7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收入规模波动较大,非公司重点发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物流业务收入规模较小,目前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

二、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的减值风险

(一)棉花加工业务分部和氧化钙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棉花加工业务和氧化钙加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分部2020年度实现盈利,相关长期资产能够为公司带来收益,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棉花加工业务和氧化钙加工业务涉及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除子公司阿拉尔新赛因少量设备陈旧报废计提资产减值外,公司未对棉花加工业务和氧化钙加工业务分部的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棉花加工业务分部和氧化钙加工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减值风险较小。

(二)棉纱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棉纱加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博乐纺织开展,博乐纺织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博乐纺织出现连续亏损,相关资产整体已经对外出租,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博乐纺织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博乐新赛纺织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8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博乐纺织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博乐纺织 4,533.738,331.8783.70 753.73

博乐纺织2021年3月31日长期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20年12月末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长期资产未发生变化,因此,判断博乐纺织的长期资产于2020年末及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减值风险。

(三)石英砂加工业务分部

公司从事石英砂加工业务的主体为子公司温泉矿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1-8

公司委托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温泉矿业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9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温泉矿业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温泉矿业 2,828.143,718.98237.39 559.58

温泉矿业2021年3月31日长期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20年12月末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长期资产未发生变化,因此,判断温泉矿业的长期资产于2020年末及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减值风险。

(四)食用油加工业务

乌市油脂系从事食用油精炼及灌装的子公司,因公司退出食用油加工业务,目前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相关资产出现闲置。乌市油脂前期对部分闲置报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102.07万元,除此之外,乌市油脂其他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5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乌市油脂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乌市油脂 5,083.22 5,236.83208.49208.491,662.08 3,344.98乌市油脂2021年3月31日长期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20年12月末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长期资产未发生变化,因此,判断乌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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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的长期资产于2020年末及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减值风险。

(5)贸易及物流业务分部

截至2020年末,公司贸易及物流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账面金额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湖北物流 3,879.87 1,192.35 0.000.000.001,798.94 322.89 0.00可利物流 13,711.44 590.57 9,515.003.740.003,403.52 572.93 0.00新赛贸易 167.98 140.80 12.530.000.005.54 4.83 0.00宏博贸易 0.00 0.00 0.000.000.000.00 0.00 0.00

1、湖北物流

湖北物流目前主业包括玉米贸易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其长期资产主要为仓库等房屋建筑物。湖北物流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39.29万元,净利润-339.62万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2,364.16万元。湖北物流目前出现经营亏损,主要原因为其目前主要以贸易业务为收入来源,贸易业务利润波动大。湖北物流的仓储物流业务目前规模较小,由于资金不足,其现有仓储物流设施的建设并不完整,缺乏储备粮库、冷库、物流分拨中心等功能设施,影响了其仓储物流设施的功能的发挥。随着公司新建、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届时其仓储物流设施的功能将较为完整,预期将取得较好效益。

因此,湖北物流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仍计划对相关资产进行投入建设,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长期资产出现减值,湖北物流未对其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恰当的。

2、可利物流

可利物流的主营业务为铁路物流业务,其长期资产主要为铁路专用线资产。可利物流目前铁路物流业务开展情况良好,2020年度实现收入547.64万元,净利润129.16万元,2020年末净资产-8,555.70万元。

1-10

可利物流若干年前对其铁路专用线资产计提了9,515.00万元的减值准备,原因为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原计划为公司子公司双陆矿业的煤炭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双陆矿业的配套资产。双陆矿业后因政策原因全面停产,公司于2016年对双陆矿业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作为其配套资产同时计提资产减值。

报告期内,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重新投入运营,主要面向外部客户提供煤炭铁路运输服务,目前经营情况良好。

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10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可利物流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可利物流 3,573.12 11,233.633.743.742,813.57 4,764.76

可利物流2021年3月31日长期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20年12月末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长期资产未发生变化,因此,判断可利物流的长期资产于2020年末及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减值风险。

3、新赛贸易和宏博贸易

新赛贸易和宏博贸易的主营业务为贸易业务。贸易业务属于轻资产业务,新赛贸易拥有少量的长期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等;宏博贸易则没有长期资产。

截至2020年末,新赛贸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6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71万元,账面价值较小,且主要为办公设备,处于正常使用中,没有明显的减

值迹象。此外,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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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赛贸易长期资产账面价值13.27万元,评估价值30.92万元,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新赛贸易2021年3月31日长期资产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20年12月末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公司长期资产未发生变化,因此,判断新赛贸易的长期资产于2020年末及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减值风险。

综上,公司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目前不存在减值的风险。

(2)由于部分子公司长期经营性亏损,母公司层面对这些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可利物流等子公司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并结合可利物流经营现金流的具体情况、负债规模、资产变现能力和额外融资能力,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未对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过程,结论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

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单体规模较小,自主融资能力较弱,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通过母公司向银行借款融资并将款项投入到子公司使用。

因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佳,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在以前期间出现减值迹象,但未及时在相应期间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母公司对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拥有绝对控制权,借款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母公司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并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没有影响。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未及时对母公司报表层面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

1-12

他应收款项作减值测试。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对上述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母公司未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过程及结论依据

可利物流等子公司其他应收款产生的背景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单体规模较小,自主融资能力较弱,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通过母公司向银行借款融资并将款项投入到子公司使用,款项性质为子公司生产经营用资金。

(一)可利物流经营现金流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可利物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73万元、670.82万元和219.64万元。可利物流2017年底投入运营,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仍然较小,但每年都能产生正的经营现金净流入,保证业务的持续开展。随着可利物流业务规模的增长,其经营现金净流入也将会有相应提升。

(二)可利物流的负债规模

2018年至2020年,可利物流负债总额分别为15,652.27万元、15,892.63万元和15,242.10万元,其中对母公司负债分别为14,068.93万元、14,166.93万元和14,195.76万元。可利物流负债规模较大,但主要为对母公司的负债。可利物流对母公司负债金额占总负债金额比例约为90%。

(三)可利物流的资产变现能力

报告期内,可利物流的主要资产如下:

单位:元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货币资金 5,122,328.63 5,363,183.10 994,902.09应收账款 826,789.02 90,000.00 490,000.00预付账款 1,448.72 1,565.77 177,400.00其他应收款 70,000.00 111,784.00 126,333.31存货 1,700.62 3,532.78 7,058.46其他流动资产 17,475.00 101,634.82 2,299.93流动资产小计6,039,741.99 5,671,700.47 1,797,993.79固定资产 36,058,663.07 37,409,890.58 36,286,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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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37,433.96 9,433.96 0.00无形资产 28,305,907.94 28,986,610.34 29,667,313.54非流动资产小计64,402,004.97 66,405,934.88 65,953,444.34资产总计70,441,746.96 72,077,635.35 67,751,438.13

可利物流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金额占比较小,非流动资产金额占比较大。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铁路专用线相关固定资产以及仓储用地。除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外,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资产及相关仓储用地也具有较高的变现价值和变现能力,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可利物流若干年前对其铁路专用线资产计提了9,515.00万元的减值准备,原因为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原计划为公司子公司双陆矿业的煤炭提供运输服务,属于双陆矿业的配套资产。双陆矿业后因政策原因全面停产,公司于2016年对双陆矿业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作为其配套资产同时计提资产减值。

报告期内,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重新投入运营,主要面向外部客户提供煤炭铁路运输服务,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前期计提的大额资产减值导致可利物流铁路专用线资产的账面价值较实际价值低很多。

第二,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地处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伊犁地区是新疆主要的产煤区之一,煤炭产量约3,000万吨/年。伊犁地区煤矿目前每年的外运量约800-1,000万吨,煤炭在外运前,都要经过一定的仓储阶段。同时,霍城距离一带一路的重要口岸霍尔果斯口岸仅几十公里,霍尔果斯拥有巨大的物流吞吐量。因此,可利物流周边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十分巨大。

可利物流的铁路专用线是霍城县唯一的一条铁路专用线,由于地理位置较佳,其拥有较高的变现价值和变现能力。

(四)可利物流的额外融资能力

可利物流目前业务规模较小,其自主对外融资能力较弱。随着本次募投项目之一“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投入建设,可利物流将提高煤炭运量,扩大货物运送范围,从而增强盈利能力。未来,可利物流的额外融资能力有望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

1-14

(五)母公司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

综合可利物流的经营现金流、负债规模、资产变现能力以及额外融资能力等情况,公司判断可利物流从事的铁路物流业务市场前景较好,预期伴随可利物流铁路专用线扩建项目的实施,可利物流的收入和利润将得到提高,未来将有能力偿还对母公司往来款。

同时,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10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可利物流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062.44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高于总负债价值。

公司综合考虑以上依据,判断母公司对可利物流大额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未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风险,选择未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进一步说明上述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依据、关键

参数,并说明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评估假设

(一)一般性假设和限制条件

1、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

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2、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具有真实、合法、完整性。

3、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

因素都已在我们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

4、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

1-15

府机构、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

5、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及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

政策(包括内、外资所得税政策)等无重大变化,有关贷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改变。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6、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

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7、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

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且被评估单位负责任地履行资产所有者的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

(二)特殊性假设和限制条件

1、假定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将按现有生产规模保持持续经营状态;现有经营

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现有业务的开展和经营不会因未来行业政策等的变化而发生重大改变。

2、被评估单位投入一定的资本支出及修理费用以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本

次评估是在企业能通过不断自我补偿和更新,使企业持续经营下去,并保证其获利能力的基本假设下进行。

3、假定目前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现有法律环境不发生。

4、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间基本维持目前的资本结构。

5、未来的业务收入基本能按计划回款,不会出现重大的坏账情况。

6、被评估单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能达到并稳定在当前水平。

7、所有的数据估算口径中均不包括通货膨胀因素。

8、被评估单位的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1-16

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

二、评估方法

本次10家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全部为: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全部采用资产基础法,包括以下三类原因:

第一,针对资产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的子公司(温泉矿业、乌市油脂),上述子公司资产未来仍有望保持一定的价值。温泉矿业停工原因为采矿证到期,目前正在积极续办中,如采矿证成功续办,相关资产仍然具有相应的价值;乌市油脂的资产主要包括油罐、精炼车间、灌装车间等构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公司拟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继续使用上述资产且已在洽谈中,相关资产仍具有相应的价值。由于上述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较难准确预测,评估机构未采用收益法,而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

第二,针对目前盈利状况相对较好的子公司,公司预计采用收益法评估出的结果将高于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由于公司本次评估目的主要为测试长期股权投资及子公司相关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基于谨慎性考虑,评估机构与公司商量后决定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了评估。

第三,公司棉业相关子公司的销售端的独立性较差,存在通过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赛棉业进行集中销售的情形。相关子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较难单独预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更具有可行性。

三、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评估机构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定的《评估委托合

同》;

2、委托方提供北京颂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颂石审字【2021】

第133233号、133235号至133243号审计报告。

(二)法律、法规依据

1-1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暂行办法》;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8、财政部第14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10、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1、财政部财企【2001】801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12、国资发产权【2013】64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13、其他有关法规。

(三)规范性依据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307号《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308号《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

知》;

3、财政部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相关文件:

中评协【2017】32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报告》;

中评协【2017】31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程序》;

1-18

中评协【2017】39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45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7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四)产权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待评估资产清查申报表;

2、委托方提供的其他有关管理经营资料。

(五)价格依据

1、委托方提供北京颂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颂石审字【2021】

第133233号、133235号至133243号审计报告。

2、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企业提供财务报表》、资产清查清单及其他资

料;

3、委托方提供部分的其他有关建设项目资料;

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影像资料等;

5、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6、其他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

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2、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其他

有关资料。

1-19

四、关键参数

1、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销售费用+开发利润

(2)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价值量的建(构)筑物,将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重要的、价值量大的建(构)筑物成新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两种方法的加权平均值综合确定,经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成新率。对于一般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勘察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其成新率。

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成新率×权重+勘察成新率×年限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l00%

勘察成新率(完好分值法):

将影响房屋成新率的因素分为三大部分(结构、装饰和设备部分),通过各项因素对建(构)筑物造价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同结构类型建(构)筑物各因素的标准分值,根据勘察情况给出不同的分值,并据此确定勘察成新率。

2、机器设备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标准成套的机器设备通过市场途径确定购置价,加计该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应发生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必要的附件配套装置费,按照委估资产所在地区现行市场的取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前期及其它费用和资金成本,结合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确定重置成本。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理论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

1-20

3、电子设备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重置成本=购置价综合成新率=年限法理论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

4、车辆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成新率的确定:

(1)主要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理论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100%勘察法成新率=∑设备技术观察分析实评分值×各构成单元的价值权重×100%

(2)一般或低值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经济寿命年限)×100%

五、评估结论

1、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5,799.53万元;

2、沙湾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

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789.31万元;

3、库车县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

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2,852.11万元;

1-21

4、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

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1,760.68万元;

5、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3,246.04万元;

6、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

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3,087.23万元;

7、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4,686万元;

8、博乐新赛纺织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13,263.83万元;

9、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

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3,302.08万元;

10、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评估价值1,062.44万元。

六、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

(一)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摘录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

1-22

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23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项目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应收股利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构的利息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本组合为应收风险较低的关联方款项应收其他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款项。

(二)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判断分析

1、按照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公司母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列

示在“应收关联方的款项”风险组合,其风险特征为可控的低损失风险。

2、公司母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具有实质性的权益分

配控制权。

3、若其控股子公司出现超额亏损,且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仍为负值,表明子

公司假设进行清算分配,其可分配股东的权益部分不仅无法弥补母公司对其的投资,而且无法完全弥补母公司对其的借款,即其他应收款将出现实质性不可控制的损失风险。结合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同时按谨慎性原则,判断母公司对其控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损失金额约为净资产的负值金额。

综上,对经评估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为基础,结合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判断公司母公司对其控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损失金额并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结果,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负,

结合上述问题(1)请说明是否已对相关子公司的资产于恰当期间计提了恰当的减值准备,各报告期末以及2020年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应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涉及的长期资产、母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一、发行人经评估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情况

1-24

发行人经评估净资产为负的子公司包括新赛贸易、乌市油脂和温泉矿业,经评估的净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新赛贸易 -3,263.70 -3,246.04乌市油脂 -4,923.74 -3,087.23温泉矿业 -4,515.11 -3,302.08

新赛贸易主营业务为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收入规模波动较大,非公司重点发展业务;乌市油脂主营业务为食用油加工业务,食用油加工业务曾经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转变,公司通过剥离下属油脂企业逐步退出了食用油加工业务,乌市油脂拥有的食用油加工业务相关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温泉矿业主营业务为石英砂加工业务,因当地政策变化原因,温泉矿业的采矿证到期后未能续展,从而导致温泉矿业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二、净资产为负子公司涉及的长期资产、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母公司长期

股权投资的情况

(一)新赛贸易

1、长期资产情况

新赛贸易从事贸易业务,涉及的长期资产金额较小,各报告期末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 167.98167.98167.98 167.98累计折旧 142.77140.80132.93 125.0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5312.5312.53 12.5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2.6914.6522.52 30.39无形资产原值 5.545.545.54 5.54累计摊销 4.964.834.30 3.7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580.711.24 1.77

新赛贸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65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0.71万元,账面

1-25

价值较小,且主要为办公设备,处于正常使用中,没有明显的减值迹象。新赛贸易前期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12.53万元。

另外,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6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赛贸易长期资产账面价值为13.27万元,评估价值为30.92万元,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因此,公司在各报告期末均未对新赛贸易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

各报告期末,母公司对新赛贸易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368.52 4,871.296,022.50 3,388.15坏账准备 3,246.04 -- -账面价值 1,122.48 4,871.296,022.50 3,388.15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800.00 800.00800.00 800.00坏账准备 800.00 -- -账面价值 0 800.00800.00 800.0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末,母公司未对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原因详见本回复“问题一/(2)由于部分子公司长期经营性亏损,母公司层面对这些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6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赛贸易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46.0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负数。

以此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进行了相关减值测试,在母公司层面对新赛贸

1-26

易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800万元减值准备,对新赛贸易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246.04万元。

(二)乌市油脂

1、长期资产情况

乌市油脂从事食用油加工业务,各报告期末长期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 8,771.848,287.498,287.49 8,287.15累计折旧 3,586.553,504.553,186.23 2,866.9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2.07102.07102.07 102.07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083.224,680.884,999.19 5,318.15在建工程原值 208.49208.4981.40 81.40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在建账面价值 208.49208.4981.40 81.40无形资产原值 1,876.171,876.171,876.17 1,876.17累计摊销 214.09204.71167.19 129.6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662.081,671.461,708.99 1,746.51

乌市油脂系从事食用油精炼及灌装的子公司,因公司退出食用油加工业务,目前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相关资产出现闲置。乌市油脂前期对部分闲置报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102.07万元,除此之外,乌市油脂其他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各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对乌市油脂各项长期资产进行实地查验、盘点,了解长期资产期末的实际情况及现状。经查验,尽管乌市油脂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但各项资产外观、性能较良好,拥有的房产土地也处于乌鲁木齐对外的交通枢纽位置。乌市油脂拟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继续使用上述资产且已在洽谈中,公司根据制定的对乌市油脂未来的发展规划,判断相关资产仍然拥有较高的价值,未来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应的利益,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另外,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5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乌市油脂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1-27

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乌市油脂 5,083.22 5,236.83208.49208.491,662.08 3,344.982021年3月31日,乌市油脂长期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判断乌市油脂的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

因此,乌市油脂未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2、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

各报告期末,母公司对乌市油脂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1,705.05 11,213.6510,726.91 9,438.49坏账准备 3,087.23 -- -账面价值 8,617.82 11,213.6510,726.91 9,438.49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800.00 2,800.002,800.00 2,800.00坏账准备 2,800.00 -- -账面价值 0 2,800.002,800.00 2,800.0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末,母公司未对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原因详见本回复“问题一/(2)由于部分子公司长期经营性亏损,母公司层面对这些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5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乌市油脂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087.2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负数。

1-28

以此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进行了相关减值测试,在母公司层面对乌市油脂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2,800万元减值准备,对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087.23万元。

(三)温泉矿业

1、长期资产情况

温泉矿业从事石英砂加工业务,各报告期末长期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 5,088.305,088.305,088.30 4,721.83累计折旧 2,260.162,178.611,852.19 1,449.8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828.142,909.693,236.11 3,272.01无形资产原值 919.27919.27919.27 919.27累计摊销 681.88680.48674.90 669.3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237.39238.78244.37 249.96

温泉矿业因采矿证到期,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相关资产出现闲置。报告期各期末,温泉矿业未对相关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各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对温泉矿业各项长期资产进行实地查验、盘点,了解长期资产期末的实际情况及现状。经查验,温泉矿业各项资产外观、性能较良好,生产性损耗较小。另外,公司采矿证到期后,在积极续办采矿证,如采矿证成功续办,相关资产能够继续为公司带来价值。鉴于此,公司判断相关资产仍然具有相应的价值,未来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应的利益,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另外,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9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温泉矿业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29

温泉矿业 2,828.143,718.98237.39 559.582021年3月31日,温泉矿业长期资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判断温泉矿业的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

因此,温泉矿业未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2、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

各报告期末,母公司对温泉矿业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7,370.25 7,284.64 6,961.92 6,675.48坏账准备 3,302.08 -- -账面价值 4,068.17 7,284.64 6,961.92 6,675.48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000.00 1,000.001,000.00 1,000.00坏账准备 1,000.00 -- -账面价值 0 1,000.001,000.00 1,000.0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末,母公司未对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原因详见本回复“问题一/(2)由于部分子公司长期经营性亏损,母公司层面对这些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已经存在减值迹象而未于恰当期间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书》(新方夏评报字(2021)第0331-09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温泉矿业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302.0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负数。

以此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进行了相关减值测试,在母公司层面对温泉矿业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1,000万元减值准备,对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30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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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对相关子公司的长期资产前期计提过一定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经减值测试分析不存在减值风险,故未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上述相关子公司涉及长期资产的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虽然公司未及时对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但由于母公司层面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并不影响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公司各报告期末以及2020年财务报表从整体来看能够公允反应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作出价值判断。

(5)申请人以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

为依据对2021年一季报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规、恰当;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存在不恰当之处,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一、公司以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为

依据对2021年一季报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规、恰当

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具备从事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及相关业务咨询、经济技术咨询等业务的资质,系中国资产评估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资产评估师数量10人。

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提交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公司聘请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本次评估的目的是新赛股份母公司对相关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作为新赛股份编制财务报告的参考。

公司在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方式,将评估结果作为减值测试的参考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将更加客观、准确。

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科目进行减值测试分析,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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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以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为基础,在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科目进行减值测试分析的基础上,对2021年一季报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规、恰当。

二、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存在不恰当

之处,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本次评估及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依据进行了复核,履行了相应的核查程序,独立核查判断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构成本次发行障碍的情形。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取得了发行人各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通过

分析各业务分部的财务数据,访谈公司管理层对各业务分部及相关子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实地走访相关子公司,核查了各业务分部及相关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现场查看了相关生产性资产的状态,取得了相关评估报告,复核了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结果;

(2)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取得了发行人母公司2020年末的其他应收款明细

表,通过分析相关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访谈了解管理层对相关子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子公司长期资产情况,分析相关子公司未来偿还往来款的可能性;查阅了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政策;复核了母公司对相关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过程;

(3)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取得了发行人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了

发行人对相关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测试过程。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发行人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目前不存在减值风险;

(2)发行人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未及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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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减值准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并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没有影响,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对上述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发行人综合考虑可利物流的经营现金流、负债规模、资产变现能力、额外融资能力和资产评估结果后,判断母公司对可利物流大额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未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根据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风险,母公司层面未对可利物流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经评估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负值为基础,结合

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判断公司母公司对其控制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损失金额并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对净资产为负的相关子公司的长期资产前期计提过一定的减值

准备,报告期内经减值测试分析不存在减值风险,故未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上述相关子公司涉及长期资产的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虽未及时对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大额其他应收款、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但由于母公司层面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并不影响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公司各报告期末以及2020年财务报表从整体来看能够公允反应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作出价值判断;

(5)发行人以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

为基础,在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科目进行减值测试分析的基础上,对2021年一季报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规、恰当;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已勤勉尽责、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存在不恰当之处,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情形。

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1)发行人律师取得了发行人各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访谈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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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对各业务分部及相关子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实地走访相关子公司,核查了各业务分部及相关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现场查看了相关生产性资产的状态;

(2)发行人律师取得了发行人母公司2020年末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查阅

了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政策;

(3)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档案,取得

了发行人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查阅了公司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政策。

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仍拥有相关资产的业务包括棉花加工业

务、棉纱加工业务、氧化钙加工业务、石英砂加工业务、食用油加工业务、贸易及物流业务,新赛股份合法持有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股权;

(2)发行人母公司层面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未及时计

提减值准备,公司认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并不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没有影响,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对上述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问题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5.42亿元。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以及未来是否可能产生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2)结合借款到期日说明针对目前的短期借款是否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和明确可行的偿还计划。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回复:

(1)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以及未来是否可能产生

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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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

2018年至今,公司存在的银行借款及偿还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元)借款到期日 实际偿还日1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4月12日2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30,000,000.00 2018年11月7日 2018年11月7日3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18年11月24日 2018年11月24日4 新赛股份 上海浦发银行 80,000,000.00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5月30日5 新赛股份 兴业银行 30,000,000.00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3月23日6 新赛股份 博乐农商行 40,000,000.00 2018年12月22日 2018年12月14日7 新赛股份 中信银行 50,000,000.00 2018年1月3日 2018年1月3日8 新赛股份 博乐国民村镇银行4,000,000.00 2018年12月30日 2018年12月30日9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13,100,000.00 2018年5月27日 2018年1月4日10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7,500,000.00 2018年5月29日 2018年1月11日11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7,500,000.00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1月17日12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7,000,000.00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1月17日13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5,000,000.00 2018年6月26日 2018年1月22日14 沙湾康瑞 沙湾农信社 3,000,000.00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1月22日15 沙湾康瑞 华夏银行 20,000,000.00 2018年6月23日 2018年6月20日16 沙湾新赛 华夏银行 20,000,000.00 2018年7月2日 2018年7月2日17 沙湾新赛 沙湾农信社 6,500,000.00 2018年5月26日 2018年2月8日18 沙湾新赛 沙湾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6月9日 2018年2月9日19 沙湾新赛 沙湾农信社 5,000,000.00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2月27日20 沙湾新赛 沙湾农信社 7,000,000.00 2018年6月24日 2018年3月6日21 沙湾新赛 沙湾农信社 3,000,000.00 2018年7月8日 2018年7月2日22 呼图壁银丰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18年7月6日 2018年6月30日23 玛纳斯金海利 华夏银行 20,000,000.00 2018年6月23日 2018年6月20日24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信社 3,500,000.00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1月9日25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1月15日26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15日 2018年1月15日27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23日 2018年1月15日28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27日 2018年1月15日29 玛纳斯新民畜 玛纳斯农信社 4,500,000.00 2018年7月11日 2018年1月3日30 玛纳斯新民畜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15日 2018年1月3日31 玛纳斯新民畜 玛纳斯农信社 10,000,000.00 2018年7月22日 2018年1月3日32 玛纳斯新民畜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5日33 新赛精纺 博乐农商行 30,000,000.00 2018年12月29日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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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13,000,000.00 2018年6月1日 2018年5月31日35 普耀新材 华夏银行 5,000,000.00 2018年5月5日 2018年5月7日36 普耀新材 华夏银行 5,000,000.00 2018年5月27日 2018年5月28日37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100,000,000.00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1月14日38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10月8日39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19年1月11日 2019年1月11日40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19年2月5日 2019年2月5日41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19年6月30日 2019年6月30日42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30,000,000.00 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10月25日43 新赛股份 华夏银行 50,000,000.00 2019年3月4日 2019年3月4日44 新赛股份 博乐农商银行 60,000,000.00 2020年12月27日 2020年11月17日45 新赛博汇 博乐国民村镇银行4,000,000.00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9月23日46 新赛博汇 皮山县农信社 2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2月27日47 新赛博汇 布尔津县农信社 2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48 新赛博汇 沙湾农商行 2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49 新赛博汇 玛纳斯县农信社 2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50 新赛博汇 精河县农信社 2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51 新赛博汇 和田市农信社 13,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2月26日52 新赛博汇 鄯善县农信社 1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4月12日53 新赛博汇 木垒县农信社 1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3月22日54 新赛博汇 和田县农信社 1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55 新赛博汇 托克逊县农信社 10,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7月26日56 新赛博汇 博乐农商行 5,000,000.00 2019年8月1日 2019年4月16日57 新赛精纺 博乐农商行 30,000,000.00 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9月3日58 新赛精纺 乌苏农商行 10,000,000.00 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9月3日59 玛纳斯金海利 华夏银行 19,000,000.00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6月20日60 玛纳斯新民畜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6月17日61 沙湾康瑞 华夏银行 19,000,000.00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6月17日62 沙湾思远 华夏银行 19,000,000.00 2019年3月6日 2019年3月12日63 沙湾新赛 华夏银行 19,000,000.00 2019年7月2日 2019年6月24日64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10,000,000.00 2019年6月20日 2019年6月11日65 呼图壁康瑞 呼图壁农商行 2,600,000.00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7月17日66 呼图壁新米 呼图壁农商行 2,000,000.00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5月23日67 呼图壁银丰 呼图壁农商行 4,000,000.00 2019年7月17日 2019年4月21日68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100,000,000.00 2020年1月21日 2020年1月15日69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0年10月22日 2020年10月13日70 新赛股份 上海浦发银行 100,000,000.00 2020年7月10日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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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72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30,000,000.00 2020年10月31日 2020年10月31日73 新赛股份 华夏银行 50,000,000.00 2020年3月4日 2020年3月4日74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40,000,000.00 2020年10月9日 2020年1月13日75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40,000,000.00 2020年10月11日 2020年3月9日76 正大钙业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5月20日77 新赛博汇 中国工商银行 85,000,000.00 2020年1月25日 2019年12月18日78 新赛博汇 博乐国民村镇银行4,500,000.00 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10月9日79 新赛博汇 华夏银行 4,000,000.00 2020年6月13日 2020年4月9日80 新赛博汇 华夏银行 6,000,000.00 2020年6月18日 2020年4月9日81 新赛博汇 精河县农信社 60,000,000.00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1月2日82 新赛博汇 精河县农信社 60,000,000.00 2020年10月15日 2020年1月2日83 沙湾康瑞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5月13日84 沙湾康瑞 沙湾农商行 35,000,000.00 2020年7月8日 2020年1月2日85 沙湾新赛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5月15日86 呼图壁银丰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5月18日87 呼图壁银丰 呼图壁农商行 30,000,000.00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28日88 呼图壁新米 华夏银行 6,000,000.00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5月18日89 呼图壁康瑞 呼图壁农商行 3,000,000.00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1月1日90 呼图壁康瑞 呼图壁农商行 30,000,000.00 2020年7月1日 2019年12月17日91 玛纳斯金海利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20日 2020年5月13日92 玛纳斯金海利 玛纳斯农商行 40,000,000.00 2020年7月8日 2019年12月10日93 玛纳斯新民畜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0年6月17日 2020年5月12日94 玛纳斯新民畜 玛纳斯农信社 35,000,000.00 2020年7月8日 2020年1月2日95 沙湾思远 华夏银行 19,000,000.00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3月16日96 沙湾思远 沙湾农商行 10,000,000.00 2020年10月24日 2020年1月7日97 沙湾思远 沙湾农商行 5,000,000.00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1月10日98 沙湾思远 沙湾农商行 20,000,000.00 2020年7月8日 2020年1月10日99 乌苏汇康 华夏银行 5,000,000.00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5月18日100 乌苏汇康 乌苏农商行 12,000,000.00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月6日101 乌苏汇康 乌苏农商行 5,000,000.00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月6日102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7,000,000.00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5月11日103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1月9日 2020年12月29日104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月20日105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10月29日 尚未偿还106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00,000.00 2021年4月2日 2021年4月2日107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79,500,000.00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3月15日108 新赛股份 华夏银行 40,000,000.00 2021年5月18日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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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新赛股份 上海浦发银行 100,000,000.00 2021年8月26日 尚未偿还110 新赛股份 北京银行 100,000,000.00 2021年9月14日 尚未偿还111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9月24日 2020年10月30日112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88,000,000.00 2021年9月27日 2020年11月26日113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90,000,000.00 2021年10月2日 2020年12月10日114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30,000,000.00 2021年10月9日 2020年12月18日115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49,000,000.00 2021年10月10日 2020年12月25日116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59,000,000.00 2021年10月12日 2020年12月29日117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47,000,000.00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1月7日118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48,500,000.00 2021年10月16日 2021年1月7日119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35,000,000.00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1月11日120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40,000,000.00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1月22日121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47,000,000.00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2月18日122 新赛棉业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2月18日123 玛纳斯金海利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5月14日124 呼图壁银丰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22日 2021年5月22日125 玛纳斯新民畜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13日 2021年5月13日126 沙湾新赛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5月25日127 沙湾康瑞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5月14日128 沙湾康瑞 沙湾农商行 2,000,000.00 2021年10月10日 2020年11月30日129 沙湾思远 沙湾农商行 2,000,000.00 2021年10月6日 2020年11月20日130 正大钙业 华夏银行 10,000,000.00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5月25日131 新赛精纺 博乐农商行 50,000,000.00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1月5日132 新赛博汇 博乐国民村镇银行4,900,000.00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4月1日133 新赛博汇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9月23日 2021年1月30日134 新赛博汇 中国农业银行 60,000,000.00 2021年9月26日 2021年2月1日135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7,000,000.00 2020年11月7日 2020年10月9日136 新赛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6,800,000.00 2021年7月14日 2021年3月16日137 新赛股份 博乐农商行 60,000,000.00 2022年1月21日 尚未偿还138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40,000,000.00 2022年1月24日 尚未偿还139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60,000,000.00 2022年2月8日 尚未偿还140 新赛股份 中信银行 50,000,000.00 2022年4月28日 尚未偿还141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7,000,000.00 2022年1月17日 尚未偿还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均在银行借款到期日前偿还银行借款,不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

二、公司未来产生短期借款逾期的可能性较小

1-38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棉花加工业务,棉花加工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导致公司需要准备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向银行滚动借款的方式,筹措每年的籽棉采购资金。各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不一,公司偿还借款的时间也较为分散,导致公司短期借款规模一直维持在一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一直维持此种经营模式和筹资方式,从未出现过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棉花加工业务经营规模稳定,毛利率稳中有升。棉花加工业务的收款方式基本以预收款方式为主,该业务应收账款规模非常小,每年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入较为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时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信用纪录和公众形象,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具备一定知名度。凭借公司优良的信用记录,公司与各商业银行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融资能力强。公司每年可稳定获得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有效缓解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偿还压力。

综合公司历史情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及筹资能力,公司未来产生短期借款逾期的可能性较小。

(2)结合借款到期日说明针对目前的短期借款是否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和明

确可行的偿还计划

一、公司目前的短期借款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元) 借款到期日1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50,000,000.00 2021年10月29日2 新赛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00,000,000.00 2021年8月26日3 新赛股份 北京银行 100,000,000.00 2021年9月14日4 新赛股份 博乐农商行 60,000,000.00 2022年1月21日5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40,000,000.00 2022年1月24日6 新赛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60,000,000.00 2022年2月8日7 新赛股份 中信银行 50,000,000.00 2022年4月28日8 湖北物流 中信银行 7,000,000.00 2022年1月17日

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4.67亿元,其中本年到期金额2.5亿元。

二、公司的偿付能力

1-39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89亿元,公司自有资金可覆盖短期借款金额的40%;公司依靠皮棉和氧化钙等产品的销售,可有效回笼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公司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可取得稳定的银行借款规模,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投资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提供信用保证,可进一步保证公司顺利获得银行借款融资。

因此,针对目前存在的4.67亿元银行借款,公司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三、公司的偿还计划

公司目前的短期借款余额4.67亿元,其中本年待偿还金额为2.5亿元,集中在2021年的8月、9月和10月。公司拟定的偿还计划如下:

1、截至2021年5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1.89亿元,扣除日常经营

活动资金外,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流动资金约为1.5亿元。

2、公司将加强存货的销售管理,子公司新赛棉业8月份通过销售皮棉预计

可回笼资金5,000万元,正大钙业通过销售氧化钙预计可回笼资金1,000万元,湖北物流销售库存小麦、玉米预计可回笼资金1,000万元,可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3、公司将加大应收欠款的回收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清欠回收计划,拟以

清收应收账款筹集的资金偿还到期银行借款3,000万元。

4、公司积极加强与各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借新还旧的方

式进行银行借款的周转使用,解决银行贷款到期偿还问题。根据目前银行给予的授信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授信额度4亿元,可以随时贷出使用;该款项偿还上海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2.5亿元贷款后,公司可申请将2.5亿元再贷出使用,实现银行借款的循环使用。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未来产生短期借款逾

期情况的可能性较小;

(2)针对目前的短期借款,发行人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和明确可行的偿还

计划。

1-40

发行人会计师核查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短期借款逾期的情况,未来产生短期借款逾

期情况的可能性较小;

(2)针对目前的短期借款,发行人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和明确可行的偿还

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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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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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过震 马如华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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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上述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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