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21年8月19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9月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