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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股份关于出售房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和优化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1952.42万元的价格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拥有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8号第8层房产,最终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上述房产出售事宜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与甘肃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甘肃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甘肃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构成关联交易。

2、房产基本情况

(1)产权证号:兰房权证字第200480号、兰房权证字第200478号

(2)房屋座落: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8号8层001室、002室

(3)规划用途:办公

(4)建筑面积:1472.76平方米

3、转让标的价格:1952.42万元

4、付款方式

(1)乙方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额转让价款(包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2)乙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给甲方。

(3)转让价款划转的具体条件设置:完成转让标的的相关过户手续或乙方同意向甲方划转。

5、房屋交割事项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各自履行其办理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交割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及时办理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以保证本合同全面履行。

6、产权转让税费及承担方式

(1)本次产权转让的成交价格,不包括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重新登记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过户费等)。

(2)产权转让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标准各自缴纳。

7.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全额价款已付清、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的,应及时全额退还乙方已交付的转让价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接受标的的,应按《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及《受让申请与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赔偿金由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给甲方。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待乙方向甲方全额价款付清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和交付标的。乙方按期不能足额付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8、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出售房产尚未办理完成产权过户手续,预计在扣除账面净值、各类税费和手续费后可产生净利润约300-500万元,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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