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新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158,375,797.68 | 应收票据 | 1,193,554,171.94 |
应收账款 | 2,964,821,625.7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492,710,150.76 | 应付票据 | 4,726,332,048.50 | |
应付账款 | 2,766,378,102.2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127,745,422.94 | 应收票据 | 747,001,293.10 |
应收账款 | 380,744,129.8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5,797,695,519.70 | 应付票据 | 3,937,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60,695,519.70 |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新增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