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豹子沟煤业”)向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6亿元融资租赁,分笔执行,单笔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豹子沟煤业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认为:豹子沟煤业本次申请融资租赁业务为正常流动资金需要,交易的进行有利于豹子沟煤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豹子沟煤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