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送达、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4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晓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