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
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92,600,90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258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邓英杰、山根英雄、侯孝亮、周闽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3人,监事许继松、齐申、深谷芳竹、陈光鸿、张真、张伟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长汀金龙与苏州爱知高斯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92,554,404 | 99.9932 | 46,500 | 0.0068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下属长 | 12,04 | 99.6154 | 46,50 | 0.3846 | 0 | 0.0000 |
汀金龙与苏州爱知高斯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 4,498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光辉、许智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厦门钨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