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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意见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以下议题,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及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我们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我们对《关于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鹭晟智能(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股权比例对关联方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我们对《关于对参股公司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按各自股权比例对关联方厦门势拓智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叶小杰、程文文、朱浩淼

2022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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