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3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注册发行额度,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78、临-2022-085)。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金额合计为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主要内容如下:
《通知书》编号 | 注册额度(亿元)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
中市协注[2023]MTN51号 | 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市协注[2023]MTN52号 | 1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做好后续发行工作并依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