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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九龙山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2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郭亚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毅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5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7 
第五节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1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3 
第九节财务报告. 25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九龙山、公司或本公司指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资产指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大新华指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 
香港海航指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平湖九龙山指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九龙山国旅指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Ocean Garden 指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Resort Property 指 Resort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九龙山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NINE DRAGON TOURISM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INE DRAG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亚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爱林刘洪林、陈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5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5楼 
电话 021-60625366 021-60625366 
传真 021-60625377 021-60625377 
电子信箱 ailin_sun@hnair.com hongl_liu@hnair.com;chen.ting@hnair.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88号7楼C座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42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5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网址 http://www.ninedragon.com.cn 
电子信箱 hongl_liu@hnair.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5楼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九龙山 600555 茉织华、九龙山、*ST九龙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九龙山B 900955 茉织华B、九龙山B
    
、*ST九龙B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9年1月14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上海市延安中路841号8F。
    2002年07月18日,变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3-66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400209783(市局)。
    税务登记号码:310106607401900。
    组织机构代码:60740190-0。
    2006年10月17日,原公司名称"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原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66层。
    原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商业房产综合开发、印刷、造纸、进出口业务。
    2007年07月26日,注册地址变更为上海静安区万航渡路888号7楼C座。
    2010年05月12日,注册资本变更。原注册资本434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69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03月03日,注册资本变更。原注册资本86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0350万元人民币。
    2012年10月19日,原公司名称"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原经营范围变更为旅游景点综合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游艇销售、展览;受所投资企业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决策,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3年07月31日,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李勤夫变更为陈文理。
    2013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陈文理变更为郭亚军。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8,256,024.21 5,858,301.79 1,57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79,303.18 11,152,295.27 -37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207,401.09 -35,922,18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8,635.61 -91,992,492.2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52,875,354.21 1,683,080,020.38 -1.79 
    总资产 3,353,928,760.36 3,345,527,157.62 0.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 0.01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 0.01 -3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 0.68 减少2.49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2.19 增加0.44个百
    分点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3,284.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2,523.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42,663.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971,902.09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九龙山的“运营年”,也是九龙山深化战略转型的关键之年。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浪潮、资本市场的高度活跃与旅游产业大发展的三轮驱动,公司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报告期内,全体九龙山人在公司经营团队的领导下,迎难而上,紧抓政策与市场机遇,积极探索推进主营业务转型,迈出了战略转型的重要步伐。
    ㈠以活动创造热点,带动景区运营 
报告期内,九龙山陆续举办 2015华东地区自行车联赛-九龙山揭幕战、2015大使杯马球邀请赛、华东联盟高尔夫联谊赛、浙江省总经理论坛及浙江省高协理事联谊赛、2015年百佳球队九龙山争霸赛等多场大型赛事与活动,同时,结合春夏旅游旺季,推出 5 月九龙山马术文化节、6 月水上活动主题月等主题活动,提升景区人气。
    ㈡推进景区管理公司筹建运营 
报告期内,推进景区管理公司平台搭建工作,推进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并于 2015年 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景运公司将作为九龙山景区旅游项目开发投资主体、市场开发的销售主体、景区旅游休闲项目的经营主体,深处发力,着眼长远,助力提升九龙山市值。
    ㈢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结合九龙山未来发展规划,拟定并推进落实 2015年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案,陆续启动并推进景区内道路、供水、排污等市政工程建设。推进保税仓库、温泉会馆、邮轮码头、威斯汀酒店筹开等项目论证工作。
    ㈣拓展项目合作,引入国内外优质合作伙伴 
为加快推进景区项目合作拓展,报告期内积极推动利用全员销售、土地基金等多种开发模式,拓宽招商合作渠道。
    ㈤品牌建设渐成体系,培育公司发展新动力
    1、2015年 1月 13日至 14日,由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游报社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旅游产业
    发展年会在南昌举行,九龙山旅游度假区荣获 2014“美丽中国”优秀度假区(综合体)称号。
    2、2015 年 2 月,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申报“浙江省运动休闲基地”并顺利获评,并将举办浙
    江省 2015年运动休闲旅游节。
    3、2015年 3月 22日,2015上海&华东自行车联赛暨中自联上海 SSC测试赛在九龙山旅游度
    假区顺利举行。
    4、2015 年 5 月 19 日,平湖市服务业暨旅游、楼宇经济发展大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浙江九
    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被授予“五强旅游企业”称号。
    ㈥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年 6月 2日起停牌,自 2015年 6月 1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资产总额约人民币33.54亿元,负债约人民币16.87亿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人民币16.5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0.31%。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825.6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961.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017.93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8,256,024.21 5,858,301.79 1,577.21 
    营业成本 73,837,944.53 4,648,456.73 1,488.44 
    销售费用 1,645,320.40 2,372,473.55 -30.65 
    管理费用 37,398,919.05 29,365,813.57 27.36 
    财务费用 13,072,176.42 7,710,271.36 69.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8,635.61 -91,992,492.29 -7.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09,149.75 41,390,842.57 -206.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05,501.54 -21,767,929.33 654.9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威尼斯小镇交房,预售房款结转收入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威尼斯小镇交房,对应成本结转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度收到的处置非流动资产的现金流入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增贷款导致筹资流入增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房地产业 81,278,847.00 57,816,564.45 28.87 
    旅游饮食服务业 
12,853,179.54 11,744,968.36 8.62 386.99 1,589.18 减少
    65.04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地区 94,132,026.54 3,466.52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地理条件优越,资源具有较强的稀缺性,为公司培
    育多元化旅游产品,打造综合型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提供了优越的发展条件。
    2、旅游休闲目的地规划与运营能力优势。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分为五大区域,即生态休闲运
    动区、九龙山森林休闲区、滨海商务休闲区、海洋休闲体验区和度假娱乐消闲区,建设了一批高端俱乐部,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开发系列配套设施与大众休闲旅游项目。公司业务架构将基本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业链各环节,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整体竞争能力。
    3、资源与产业整合优势。公司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引进、新项目开发和综合品牌打造,已初步
    构建起整合型旅游战略发展体系,为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旅游业发展以及金融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借力海航集团旅游全产业链资源优势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验,将公司打造为全国性的休闲旅游综合运营商,为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奠定了基础。公司将通过逐步对接大股东旗下相关旅游类基金、第三方支付业务、在线旅游等业务及资源,打造现代旅游金融服务提供商,创建相关企业广泛参与、互利共赢的旅游生态圈。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备注 
九龙山(香港)有限公司  TRADING 100 
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 49 
原名称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 
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房地产 95 
上海九龙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100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旅游开发 100 
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服务 100 
九龙山马会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服务 50 
平湖九龙山赛车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服务 90 
平湖九龙山赛马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服务 100 
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贸易 100 
平湖九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 100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房地产 100 
原名称平湖九龙山清水湾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平湖九龙山围垦工程有限公司围垦开发 50 
平湖九龙山房亿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 100 
平湖九龙山房尔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 100 
平湖九龙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 100 
平湖九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 90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餐饮服务 100 
上海龙佑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业务 40 
上海盛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85 
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 10 
平湖九龙山乐满地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水上运动 25 
平湖九龙山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咨询服务 40 
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安装 9.01 
    平湖九龙山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装饰材料批发 50 
茉织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 15 
嘉兴奥津佳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特种纺织品制造 1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1.84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元)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1.84 1.84 14,000,0 0 长期投
    资 
债权转股权 
合计 40,000,000 // 14,000,000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9,691,007.64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4,338,791.79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9,009,645.54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64,670,853.75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201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9,614,338.5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179,303.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670,853.75元,本报告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4,850,156.93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1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1、2013年 4月 27日,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
    (商)初字第 S31号】: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人民币84,436,801.34元;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40美元;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 2,717,559.75
    美元。
    2、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
    Ocean Garden Holding Ltd.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3年 12月 9日作
    出《民事裁定书》,对海航置业起诉公司 3股东及 7董事追缴短线交易收益案做出裁定,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发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5、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年 8月 8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13)沪一中民六
    (商)重字第 S1号】,就涉及短线交易收益案作出判决。
    6、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接股东海航置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14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该报公告送达关于追
    1、《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29),刊登在 2013年 5月 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32),刊登在 2013年 5月 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39),刊登在 2013年 6月 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80),刊登在 2013年 12月 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2),刊登在2014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9),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重审一审判决,送达公告中指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7、2014年 10月 11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
    通知,其于当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三份《民事上诉状》,重二审法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8、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通知,其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5)沪
    高民五(商)终字第S9-1号】,本案中止诉讼。
    刊登在2014年9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63),刊登在 2014年 10月 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8),刊登在 2015 年5月 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014年4月3日,公司关注到《第一财经日报》
    等媒体刊登了所谓公司未按要求公告重大民事诉讼等的报道,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就相关传闻进行了澄清说明。
    2、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通知,开发公司2014年4月23日接银行通知,前期因平湖海汇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及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而被冻结的开发公司一个银行账户已于当日解除冻结。
    3、2014年 4月 23日,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
    湖)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实物资产(位于平湖市乍浦镇游艇湾 25幢 2单元的一幢别墅,建筑面积 468.3平方米,房权证平字第 00170425
    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公司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4、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转来的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湖法院”)就平湖海汇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外蒲山景区及大山地块开发建设权和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4)嘉平民初字第
    387号】。与本案相关的协议,是在2011年公司两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后的过渡期内,开发公司的原管理层签署的。根据法院就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所出具的调解书的规定,过渡期内此类协议所产生的相关成本、损失等将由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承担。
    1、《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4-018),刊登在2014年4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龙
    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5)刊登在 2014年 4月 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刊登在2015年3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刊登在2015年4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15年4月2日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
    山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确认,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上述判决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于 2014年 12月 22日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广发营业部”)与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公司”)、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2012)民提字第 17号】(详见公告编号:
    临 2015-005)。最高院判决广发公司、广发营业部偿付九龙山公司、茉织华公司(原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的股东)22699662.62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联系执行回转
    24299052.51 元事宜。另外,公司股东平湖茉
    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的原名称)承诺无条件承担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存放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的 1.5亿
    元人民币的或有损失。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5-005)刊登在2015年1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1、2015年 1月 14日,公司与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旅行社”)签订了《关于上海龙佑旅行社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上海龙佑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佑旅行社”)60%股权转让给大通旅行社(详见公告:临 2015-002)。
    2、2015年 3月 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股
    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办理了龙佑旅行社的工商变更登记,现公司持有龙佑旅行社 40%股权(详见公告:临 2015-008)。
    1、《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60%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刊登在2015年1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08),刊登在 2015年 3月 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
    有限公司、杉恒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乙方。
    2、2014年 12月 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1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根据海洋花园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2.4亿元(具体转让价格以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意
    公司及园林绿化全部转让其分别持有海洋花园的40%、55%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 0.96亿元、人民币 1.32亿元(具体转让价格以
    签署的协议为准)。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海洋花园股权。
    3、2014年 12月 22日,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4、2015年 3月 24日,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杉恒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订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5),刊登在 2014年 12月 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76、078),
    刊登在 2014年 12月 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86),刊登在 2014年 12月 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
    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刊登在 2015年 3月 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进展公告》。(详见刊登在 2015年 2月 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5-007号公告)。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保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30,0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022,8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022,8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22,8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1.3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以及海航工会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龙
    山将成为海航集团旗下旅游休闲度假区开发与经营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原则上不再开展新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开发与经营业务,未来若发现与此类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予九龙山进行开发或经营。2、如上述承诺与承诺人
    之前所作的其他承诺不一致或有冲突,应以上述承诺为准,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或纠纷由承诺人承担,以确保不损害九龙山全体股东的利益。3、承诺
    人保证九龙山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承诺人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始终诚信履行 
否是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香港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九龙山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九龙山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3)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
    始终诚信履行 
否是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股股东未来与九龙山发生必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九龙山《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九龙山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九龙山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2015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股东股票减持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宜; 
    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于2010年5月27日对公司三家股东--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 自 2009年 1月起减持“九龙山”股票时的情况予以调查并出具了《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 1001号)。【详见 2010年 5月 29日公司(临:2010-15号)公告】 
  2011年 12月 29日,上述三家股东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 2011年 12月 30日公司(临:2011-33号)公告】 
  公司于 2012年 11月 2日收到海航置业的《起诉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之二)》及《代收诉讼费收据》复印件。海航置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状告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并将公司董事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等 7位董事列为连带被告,短线交易收益合计折合为 223,037,757.4元人民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2年 10月 26日正式立案受理。
    【详见 2012年 11月 6日公司(临:2012-43号)公告】 
  2013年 4月 27日,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商)
    初字第 S31号】,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人民币84,436,801.34元;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 19,157,936.40
    美元;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 2,717,559.75美元。【详见 2013
    年 5月 3日公司(临:2013-29号)公告】 
  针对 2013年 4月 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航置业起诉公司 3股东及 7董事追缴短线交易收益案做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公司股东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 2013年 5月 28日公司(临:2013-32号)公告及 2013年 6月 14日公司(临:2013-39号)公告】 
  2013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的议案》,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按照上海一中院的民事判决内容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议案之后 7日内支付完毕,如民事二审程序中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上诉成功,则公司将已收回的短线交易收益加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上述三公司。
    2013年 12月 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因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故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 S31号民事判决,发回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详见 2013年 12月 14日公司(临:2013-80号)公告】 
2014年 8月 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3)沪一中民六(商)
    重字第 S1号】,就涉及短线交易收益案作出判决。【详见 2014年 8月 19日公司(临:2014-052号)公告】 
2014年 9月 18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 2014年 9月 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 2014年 8月 30日的《人民法院报》,该报公告送达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重审一审判决,送达公告中指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详见 2014年 9月 19日公司(临:2014-059号)公告】 
2014年10月11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通知,其于当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三份《民事上诉状》,重二审法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详见2014年10月14日公司(临:2014-063号)公告】 
公司于 2015年 5月 22日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通知,其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请求中止审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附上了《中华人民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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