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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也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年9月21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通知,其一致行动人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康资管计划”)已于2020年9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银叶攻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叶攻玉10号基金”)580万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银叶攻玉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叶攻玉11号基金”)580万股,交易价格为12.74元/股,交易总金额14,778.40万元(不含税)。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汇康资管计划于2014年12月22日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954,330股,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送2股后,持股总数变更为11,94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并于2020年5月20日上市流通。

因汇康资管计划存续期将届满,控股股东康缘集团决定由银叶攻玉10号基金和银叶攻玉11号基金受让本次转让股份。银叶攻玉10号基金和银叶攻玉11号基金系康缘集团通过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份额由康缘集团全额认购,为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

2020年9月21日,银叶攻玉10号基金和银叶攻玉11号基金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汇康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580万股,转让价格为12.74元/股。鉴于汇康资管计划所持本公司股份为其2014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规定: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因此,汇康资管计划本次转让股份合计1,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剩余股份345,196股计划于90日后合适时机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康缘集团或其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康缘集团、肖伟先生、汇康资管计划。本次受让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康缘集团、肖伟先生、汇康资管计划、银叶攻玉10号基金和银叶攻玉11号基金。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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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6,173,46729.71%176,173,46729.71%
肖伟17,003,2322.87%17,003,2322.87%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11,945,1962.01%345,1960.06%
银叶攻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800,0000.98%
银叶攻玉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800,0000.98%
合计205,121,89534.59%205,121,89534.59%

注:持股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与提示

1、本次受让系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所进行的股份转让,该转让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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