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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关于个别自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个别自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个别自媒体多次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所得税费用、研发成果等方面进行误导性报道,经公司核实,前述自媒体报道提到的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为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现将主要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情况说明

1、个别自媒体报道提及“净利润5.471亿元,仅仅缴纳393.2万元的所得税真的合理吗?”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国家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与鼓励力度不断加大,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需求,持续开展创新中药研发与上市品种技术提升,多年来持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国际先进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在新药数量、有效发明专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数量上均居行业领先水平。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5.51亿元,净利润为5.47亿元,所得税费用393.23万元,主要是因为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公司研发投入越高,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减免力度越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金额和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金额已经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鉴证。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一直以来按时、按额纳税,2023年度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共计纳税额6.07亿元,同比增长12.95%,充分履行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纳税额详见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十、回报社会”之“(一)依法纳税” ,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览。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个别自媒体报道提及“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3亿元,但是公司总资产仅为71亿元,流动资产为40.50亿,货币资金为19.69亿元。公司以占用股东未分配利润的方式在进行流动运转,这是否算隐形负债?”

该自媒体的这种说法并不专业,容易导致投资者误解。未分配利润是公司多年来长期发展给股东创造的财富,是股东留存在公司并用于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资金来源,属于股权资金,不是资金占用,更不属于负债。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均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1.17亿元,货币资金19.69亿元,流动资产40.50亿元,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7.67%,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56.90%,公司资产流动性强,资产质量优良,且没有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现金流充沛,财务状况稳健。

3、个别自媒体报道提及“康缘药业重宣传推广轻研发、高毛利率低净利率”

该说法与公司实际情况完全相悖,公司始终秉承“振兴国药,报效祖国”的初心和使命,以“厚朴远志,创新争先”为核心价值观,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公司历年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一直处于行业前列水平,拥有近600名不同专业的科研创新人才,具有丰富的新药研制、中试放大研究及产业化经验,人员及专业配备合理。公司先后建成了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中成药智能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设立中药科技创新基金,加速基础研究成果产业转化,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培养。与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英国

曼彻斯特大学等共建实验室/平台,通过共建实验室等方式,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共同实现稳定合作、协同创新、互利共赢。持续的研发成果产出正是来源于持续的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15.85%,较上年度增加1.93个百分点。

4、个别自媒体报道对公司研发成果及最新获批药品提出诸多质疑,认为公司研发投入高、研发成果少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中药新药56个,产品线覆盖聚焦呼吸与感染疾病、妇科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骨伤科疾病等领域,形成了多领域、多品种格局,是中药行业拥有新药证书最多的企业之一;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0项,是中药行业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最多的企业。研发实力多年位列“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第一。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全国共获批中药新药注册证书27个,其中公司获得中药新药注册证书4个,且全部为独家新药,具体包括:2021年公司获批的银翘清热片,是2020年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个获批上市的1.1类中药创新药;2022年公司获批的3.2类散寒化湿颗粒是继“三方三药”后,首个获批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抗疫新药 ,苓桂术甘颗粒是2020年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个获批上市的3.1类中药新药;2023年公司获批3.1类中药新药济川煎颗粒。上述获批的独家中药新药正是公司长期坚持较高比例研发投入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023年度,公司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新药研发核心宗旨,紧扣研发效率和质量提升,创“以中药研发为主体,化学药、生物药协同发展”新成果。中药获批新药注册证书1个,申报生产3个,获批临床6个;化学药获得药品注册证书2个,完成临床阶段性研究5个、获批临床2个、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2个;生物药聚焦重点成果落地,2023年度获批临床3个,申报临床1个。另外,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多个品种处于不同研发阶段。

2023年度,进一步强化上市大品种培育研究。完成腰痹通胶囊腰椎间盘突出症RCT研究全部病例入组,金振口服液支原体肺炎研究完成统计分析及总结报告,完成散寒化湿颗粒与Paxlovid对照临床研究。

2023年度,夯实技术平台及软实力建设。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评估位列全省医药行业第一;推进中药组分库建设与筛选、重链抗体筛选平台等多个关键技术攻关及平台建设。2023年度研发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综上,有关个别自媒体的报道严重与事实不符。该自媒体未从相关专业角度出发,在未全面、客观了解相关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其自身不实的判断做出的报道,存在故意误导的嫌疑。该自媒体将不客观不真实的判断通过同一内容,刻意经多个平台传播给大众和投资者,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声誉,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依据上述渠道信息进行投资价值判断,并欢迎投资者通过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与公司沟通交流,或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开放日”等活动来公司现场调研,切勿被虚假及不良信息诱导。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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