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60 公司简称:金自天正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6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金自天正 | 600560 | G金自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胡邦周 | 喻昌平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 | 010-56982304 | 010-56982304 |
电子信箱 | hubangzhou@163.com | yuchangping@163.com |
快推进,国家要求钢铁行业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鼓励发展电炉钢实现节能减排和提升资源保障能力,钢铁企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势在必行。同时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钢铁行业对自动化产品的需求会相应增加。公司面对钢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进行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已经开展了钢铁智能制造、盐化工智能制造、数字化、机器人、智慧环保等方面的业务,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1,962,560,519.18 | 1,622,539,255.73 | 20.96 | 1,655,363,982.18 |
营业收入 | 695,880,459.48 | 660,103,031.71 | 5.42 | 559,937,14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056,275.03 | 27,849,735.53 | 36.65 | 21,006,00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655,117.88 | 12,919,750.54 | 114.05 | 13,201,84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6,142,015.37 | 778,364,482.91 | 3.57 | 752,187,27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72,201.63 | 1,927,111.86 | -3,715.37 | 37,420,952.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02 | 0.1245 | 36.65 | 0.09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02 | 0.1245 | 36.65 | 0.09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0 | 3.65 | 增加31.43个百分点 | 2.80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5,397,407.65 | 157,870,725.79 | 301,818,456.23 | 120,793,869.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41,824.52 | 12,211,100.00 | 13,247,126.73 | 5,656,22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778,265.30 | 9,750,784.63 | 10,853,500.22 | 1,272,567.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53,190.99 | 50,360,913.02 | -69,206,093.83 | -63,380,211.81 |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68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296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 0 | 96,061,025 | 42.95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0 | 3,152,525 | 1.41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周彤 | 17,300 | 2,196,749 | 0.9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王成华 | 570,000 | 1,999,500 | 0.8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0 | 1,406,099 | 0.6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孙信根 | 0 | 1,177,616 | 0.53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刘远军 | 89,700 | 1,152,200 | 0.5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辉胜 | 303,500 | 1,072,700 | 0.4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李佩征 | 1,070,000 | 1,070,000 | 0.4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林俊荣 | 722,500 | 722,500 | 0.3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完成营业总收入695,880,459.48 元,营业利润 40,933,641.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56,275.03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了5.42%、31.56%、36.6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承接总承包工程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1)销售商品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对于不需要调试即可正常使用的商品公司在商品发出且收到客户签收单时即确认收入;对于需要调试的商品中可明确区分的单项销售商品履约义务在收到客户发送的安装指导通知单时确认该单项履收入;对于需要安装调试且不可明确区分销售商品和调试服务的产出组合或者可明确区分的调试服务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在取得客户签署的运行证明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承接建设工程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在提供劳务的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为履行履约义务投入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者可测量可评估的完成进度比例确定。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发生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4)合同能源管理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按照当期实际确认的节能分成(节能收入)确认当期营业收入,按照累计确认的节能分成(节能收入)占预计总节能分成(节能收入)的比例计算确定当期营业成本。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详见附注
五、44说明。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