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1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22,755,05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25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明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胡明春先生、董事万海东先生、独立
董事李鸿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廖荣超先生、高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
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薛海瑛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朱军先生、
郑毅先生、周鸿亮先生、财务总监朱铭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22,125,860 | 99.9235 | 629,199 | 0.0765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61,599 | 97.1369 | 19,500 | 2.8631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金融机构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22,125,860 | 99.9235 | 629,199 | 0.0765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822,735,559 | 99.9976 | 19,500 | 0.0024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A股 | 822,735,559 | 99.9976 | 19,500 | 0.0024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61,599 | 97.1369 | 19,500 | 2.8631 | 0 | 0.0000 |
4 | 关于调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 661,599 | 97.1369 | 19,500 | 2.8631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钻 王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