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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关于“鹰19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鹰19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09

? 回售简称:鹰19回售

? 回售价格:100.1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年7月21日

? 回售期内“鹰19转债”停止转股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鹰19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鹰19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第二次向全体“鹰19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鹰19转债”的票面利率分别是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9%、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鹰19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

0.3%,计息天数为210天(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7月9日),利息为0.17元/张,回售价格为100.17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因此公司将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发布三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09”,回售简称为“鹰19回售”。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

(四)回售价格:100.1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鹰19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0年7月2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鹰19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鹰19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鹰19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鹰19转债”将停止交易。

“鹰19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鹰19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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