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8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房桂干、魏雄文、陈菡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