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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关于制定《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28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制定《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

(2021-2025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办法设定公司2021-2025年责任利润值分别不低于18.00亿元、20.70亿元、23.81亿元、27.38亿元、31.48亿元。若责任利润值未达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遵守监管要求上限金额的前提下,按照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95%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承诺,按照净利润实际完成值与责任利润值的差额的5%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 本办法设置的相关考核指标,不作为公司的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 本办法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完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

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武先生、潘金堂先生、连巧灵女士和孙晓民先生作为参与对象回避表决。本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以下简称“本办法”)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一、《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设置目的

公司制定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约束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实现员工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参与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参与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办法的设立,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二)参与对象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监事(不包括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核心骨干人员。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业绩考核指标设置

本办法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期为五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体考核值如下:

考核年度责任利润值X1(亿元)激励利润目标值X2(亿元)
2021年18.0021.60
2022年20.7024.84
2023年23.8128.57
2024年27.3832.85
2025年31.4837.78

上述“利润值”指剔除考核提取的本计划超额奖励及相关税费影响后的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四)超额奖励提取条件及方案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提取超额奖励:

1、公司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上一年度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考核年度净利润完成值超过责任利润值。

超额奖励提取方案
考核年度净利润完成值X最高提取额度P
X1<X<X2P=(X-X1)*5%
X≥X2P=(X-X2)*20%+(X2-X1)*10%

定,并在本办法授权的最高提取额度范围内,根据当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确定具体的超额奖励提取金额。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设立责任目标考核激励计划,不仅有利于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营效益的持续良性增长;公司制订的《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的设计框架合理,所涉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业绩持续的提升,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监事占正奉、张家胜、朱皖苏属于本办法所涉激励对象范围,需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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