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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司法拍卖优先受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4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司法拍卖优先受偿款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申请执行的金额:本金13,480万元及相关费用(利息、延迟履行金、案

件受理费等),已收到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款项的追回,对截止2020年底

之前形成的中珠集团对公司历史欠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到了新的确定金额的还款来源,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可回收金额的判断,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

因战略转型期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在上述剩余欠款中,公司就深圳市广晟置业有限公司欠中珠医疗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款项形成的债权,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起诉中珠集团,后经珠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司一审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号)、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号)。鉴于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被执行人中珠集团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向珠海中院提交《申请执行书》,2021年4月14日,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到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执行的基本情况

1、申请执行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2、被申请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17楼

4、受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执行阶段

二、本次申请执行的事实及请求

(一)申请执行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已经生效的(2020)粤04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中珠集团应于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现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申请执行人中珠集团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向珠海中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内容如下:

1、本金134,800,000.00元;

2、利息1,458,461.11元;

3、利息4,310,417.22元(以134,800,000.00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自2020年4月21日起暂计至2021年2月14日,要求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4、迟延履行金;

5、案件受理费723,092.31元;

6、要求对被申请执行人持有的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上述1、2、3、5四项共暂计141,291,970.64元。

三、本次申请执行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向珠海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珠海中院于2020年5月8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4民初54号)。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04民初54号),公司一审胜诉。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珠海中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请求中珠医疗对中珠集团持有的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2020年12月23日,因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中珠集团司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公司向珠海中院提交《申请执行书》。

2021年1月24日,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竞拍完成,成交金额3,461.44万元。2021年3月3日,珠海中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粤04执161号),以立案执行。2021年4月14日,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收到上述司法拍卖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

四、本次申请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款项的追回,对截止2020年底之前形成的中珠集团对公司历史欠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到了新的确定金额的还款来源,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可回收金额的判断,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因战略转型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剩余约50,737.45万元尚未归还(未扣除上述优先受偿款);因中珠集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被强制执行形成追偿款,潜江中珠剩余约9,502.04万元尚未偿还;以上合计约60,239.49万元(具体金额以还款时点计算为准)。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不断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就部分欠款展开追偿。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根据珠海中院(2020)粤04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剩余款项的收回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后续执行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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