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用9号、10号焦炉及相关辅助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4年。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修订。
(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一)、(二)、(三)、(四)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