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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 2023—02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龙都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安钢龙都公司股权由51%变更为34%,安钢龙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安钢龙都公司股权由51%变更为34%,安钢龙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希望工业园区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鹏程

4、注册资本:叁仟万(人民币元)

5、成立日期:2016年4月11日

6、营业期限:自2016年4月11日至2046年4月10日

7、经营范围:电工钢、合金类、稀土产品(含永磁材料)、非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包头市威丰稀土电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100%

9、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3,02987,666
资产净额33,02021,983
负债总额50,00965,683
项目2021年1-12月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82,85614,729
净利润4,6971,856

(二)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东城国投大厦6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贾俊峰

4、注册资本:玖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05年5月20日

6、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维护与租赁;城乡建设项目的开发、经营与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与咨询;土地开发整理、储备、转让;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总承包;建筑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营销策划、文化旅游、农业、供水供热、新能源与再生资源、污水垃圾处理、交通运输、商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及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沈丘县人民政府90,000100%

8、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957,6811,079,812
资产净额819,475851,630
负债总额138,206228,182
项目2021年1-12月2022年1-12月
(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49,81852,777
净利润13,38011,54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拟分别向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钢龙都公司7%和10%股权。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河南安钢龙都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8层808室

4.法定代表人:潘宋军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安钢龙都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0051.00%
2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9,80049.00%
合计20,000100.00%

交易完成后,安钢龙都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80034%货币
2包头威丰新材料有限公司11,20056%货币
3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10%货币
合计20,000100%货币

(三)主要财务数据

安钢龙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032,628,946.96
资产净额032,628,946.96
负债总额00
项目2021年1-12月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0-21,053.04

(四)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以三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加快硅钢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加快硅钢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

六、主要风险提示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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