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我们在审查阅读了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参与认购南京星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助于公司寻找金融科技生态圈优质投资标的,进一步扩大延伸公司业务领域,完善公司战略版图。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各方以相同价格投资入股,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霄仑 郭田勇刘兰玉 汪祥耀
2020年7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