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为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长黄辰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根据《证券法》的要求,作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提名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详见2021-0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