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已经收到及预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933.85万元,明细如下:
收款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到账时间 | 获得补助原因 | 补助依据 | 列报项目 |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1,245.60 | 2020年4月 | “一厂一政策”奖励 | 关于要求拨付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一厂一政策”奖励资金的请示(丽生集松管{2020}6号) | 其他收益 |
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 | 470.98 | 经测算云南希陶公司2020年上半年能退回的增值税为470.98万元,实际已于2020年2月-4月陆续收到33.90万元,7月收到16.27万元,剩余预计于2020年年底前收到 | 增值税退税 | 财税[2016]5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其他收益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441.80 | 2020年3月 | 财政扶持资金 | 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 抚高新办抄字【2020】108号 | 其他收益 |
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 | 220.00 | 2020年2月 | 中药饮片产业发展扶持奖励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中药饮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曲开财预字[2020]21号 | 其他收益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6.43 | 2020年3月 | 稳岗补贴 |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号)和金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区落实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事项的请示》(金人社〔2020〕2号) | 其他收益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187.95 | 2020年1月 | 稳岗补贴 | 赣人社发[2019]18号关于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其他收益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86.67 | 2020年5月 | 用电补助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金开疫情防指(2020)32号 | 其他收益 |
129.38 | 2020年5月 | 复产补助 | 其他收益 | ||
119.62 | 2020年5月 | 用汽补助 | 其他收益 | ||
本公司 | 129.30 | 2020年1月 | 战略性新兴产业奖励 |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兰溪市2018年度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方案公示 | 其他收益 |
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4.90 | 2020年6月 | 总部经济奖励 | 【关于兰溪市鼓励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兰政办发(2013)41号) | 其他收益 |
其他零星小计[注] | 1,491.22 | 其他收益 | |||
合 计 | 4,933.85 |
注:鉴于其他零星补助项目较多,汇总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4,933.85万元,将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4,933.85 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净利润-34,562.78万元的绝对值34,562.78万元的14.2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9.2条(款)的规定,特就以上交易事项予以披露。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将以2020年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