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高振安、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王岳、陈济庭、白金荣、鲍恩斯、王德良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19-018《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