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4日—9月14日,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81,944.1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补助依据 |
稳岗返还 | 328,004.10 | 2020.08.24 | 与收益相关 | 泉人社文〔2020〕148号 |
稳岗返还 | 8,753,940.00 | 2020.09.14 | 与收益相关 | 泉人社文〔2020〕133号 |
合计 | 9,081,944.1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递延收益,在补偿的相关费用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