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陈及、肖珉、袁吉锋
二○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