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特华投资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06%,质押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8月30日。
(二)广州特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82%,质押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8月30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特华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258,38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02%,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4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0%,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广州市特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741,6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6%,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92%,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
四、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特华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股票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五、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时,特华投资及广州特华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交易或部分现金偿还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