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止与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能集团”)与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泰集团”)签署的《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已经到期,到目前为止,双方对永泰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估值和重组方案无法达成共识,京能集团中止与永泰集团的战略合作。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