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