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