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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而进行的相应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 年 8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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