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19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伟华、黄速建、汪祥耀、董事庞欣元、唐祖荣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成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集团要求的各事业部净资产回报率的议案》
2018年,公司高压电机及驱动业务经营性业绩出现明显的改善,公司与相关事业部总裁,即《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受益人进行沟通,一致同意提升《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大型驱动事业部净资产回报率的考核要求,大型驱动事业部2019年、2020年集团要求的净资产回报率由6.0%、7.0%分别提升至7.0%、8.0%,其他内容不做变更。变更后,集团要求的各事业部净资产回报率如下表所示:
名称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大型驱动事业部 | 5.0% | 7.0% | 8.0% |
工业驱动事业部 | 9.5% | 10.0% | 10.5% |
日用电机事业部 | 10.0% | 10.5% | 11.0% |
其中,董事庞欣元、周军为本次《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关联董事庞欣元、周军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
其中,董事庞欣元、周军为本次《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关联董事庞欣元、周军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卧龙电驱关于提取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