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1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与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万创奇、独立董事黄速建、陈伟华、邓春华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