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于2020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于2020年6月23日以传真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其中3名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银行等13家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总额人民币238.5亿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238.5亿元调整至人民币242.00亿元。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根据2020年资金预测情况,同意将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亿元。
为多样化现金管理工具,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的流动性分层管理能力,增加效益贡献,同意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和银行预付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0.382亿美元。其中:
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20年6月30日。
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
(4)2020年6月30日。
根据项目最新工作计划,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预计2020年12月完工。因此,申请将履约保函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条款不变,母公司连带担保责任不变。为尽可能降低项目保函风险,公司决定本次不再延期预付款保函,并争取通过合同变更取消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具体如下:
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20年12月31日。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担保延期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延期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担保进行延期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