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到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新潮集团于2017年起,分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511,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2日,新潮集团将上述股份全部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的手续,其购回交易文件签署工作尚在办理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20,5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截至本公告日,新潮集团持有本公司87,598,5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为20,779,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0%。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