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公司304,546,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2020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2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减持比例达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产业基金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304,546,165 | 19.0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29,791,394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174,754,771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且减持比例达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按照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产业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产业基金 | 16,028,662 | 1% | 2020/10/15 ~2020/10/20 | 集中竞价交易 | 36.89 -39.29 | 608,979,027.61 | 288,517,503 | 18.00% |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产业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