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将回复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