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陆续收到以下补助:
序号 | 项 目 | 资金到账日 | 金额(万元) |
1 | 专项资金(澄发改发[2020]89号、澄高经发[2020]16号) | 2020.12 | 1,417.20 |
2 | 稳岗返还(滁人社发[2017]259号) | 2020.12 | 47.83 |
3 | 其他奖励(锡市监[2020]25号、滁办发[2017]6号) | 2020.12 | 22.36 |
合 计 | 1,487.39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中1,417.2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其余70.19万元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最终账务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