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8.00%下降至17.0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 信息 | 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
权益变动 时间 | 2021年1月27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日期 | 变动方式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 | 集中竞价 交易 | 人民币 普通股 | 16,028,658 | 1% | |
合计 | - | - | 16,028,658 | 1% |
备注:
1、2020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股东产业基金持有公司304,546,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产业基金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2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9.00%下降至18.00%。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产业 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88,517,503 | 18.00% | 272,488,845 | 17.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762,732 | 7.10% | 97,734,074 | 6.10% |
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2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7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28,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产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